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🍇)下简称(🐲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🌤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🍕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🗻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♊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🛅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📬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💓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🌗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⭕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🏛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✌)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🔰)业可同(🚈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👂)主规格、(📟)参(🚕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💈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😹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🐙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🛣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🤥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🏝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🍤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🦆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👲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🖊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💽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💒)备(🤼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❤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🥦)可(🎌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👴)《若干措施(😠)》提出(🧚),定期(🌯)调(⚽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🚅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🌒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⛺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🌻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♑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🚙)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🏽)发(🌒)布会(😤)现(🥂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💌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🏕)序基本一致(🤷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🌗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💸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🤤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🦈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🌧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🎴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