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🏾),国家医(🍖)保局、(🚰)国家(🔇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🧚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〽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🛡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🗾)好(💡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🚭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🔐)发需求的数据(💚)产(🔴)品,支持医(🏥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🔎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🤯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📋)长期投(🎢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🚜)件(🎭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🐣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⤴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👥)录准入涉及的主(📘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🔟)新药研发方面(🥃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🌑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🖋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🎙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🐬)点医疗(🔷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📼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🐺)据(🈶)需要(⏺)及时(💷)调整药品配(🗽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😦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✝)。医(🐰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🤜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⏱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🐬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🚬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🗼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⏪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🐜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🥡)药服务管(👽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🚖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✖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🔱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📡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💜)者还在发布(🤲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♌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💡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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