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🎪),国家医(✨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🎹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👏)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🎊)依托全国统一(🚖)的医保信(📛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🔷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🔗)机构等合理确(🤗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🤐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🍸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🕍)供稳定的长期(🍠)投资(😹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👂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🚌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🆚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💄)准入涉及(🦋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🚺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📚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💊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⏺)儿童用药、罕(🕶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📯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🔙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🍬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♏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🤢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🐖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📝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🔵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🈷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🕌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🏇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🐠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🕴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🧙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📍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⌛)服务管理司司(🚞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🥞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🥜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🍖)道。” (🦃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🙆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🐠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🔎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🔠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🐀)时候定(🗓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🌛)在这里,所以用(🛹)的是推荐,而且(😢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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