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🤪)局(🛀)、(🏰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🧕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🌔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🥩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💈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🦎)条便提出“支持(😧)医保数(👏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🎯)析,开发适配创(😍)新药(🔡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➗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👆)。 在资金方(🥁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🥕)金等多(🚙)种方式,为(💑)创新(📰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🤘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🐋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🐤)企业可(🔦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🛳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📭)照药、支付(👋)范围等开(🍣)展交流。 在统(🌖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⏲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💍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📆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✍) 此前,即使进了(🐼)医保目(✖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😹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♍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🚐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📝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♒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⏭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⏱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😇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🐖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🎎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🚖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🌅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👦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🕟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📉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🈺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🤕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👳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⛵)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🚡)产品设(🚨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🛢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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