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🍹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👈)康(🥥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💟)发展的若干(💥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🏙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🏥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🍗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🗯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🌩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🉑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😈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💁)绕药品(🈂)目录准入(🤥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⏮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💨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🎄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🌽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🗃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🥊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🐂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🧣)定点(🕐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😖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🍍)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💗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❗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😑)创新(🏐)药配(🍶)备使用。医保目(👀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🥦)目录内药(🌾)品可不(🔯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🍲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❌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📵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💡)公(🦓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😤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🔑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📴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🏳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👴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🤶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😠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🔺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👌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🚣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📳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😈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✅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🖕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🗑)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🚯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🌱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🎤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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