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✌)新药高(🦆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🏭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👹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😸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🚒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🛍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🐔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✉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🗾)新效(🌕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🎅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👳)种(⏬)方式(💸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🦄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🌫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⛪)予点对点政策指(❌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😍)照药、支付范围(💿)等开展(🤟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🎵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📁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😯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🚚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🙄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🕐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🐜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🙍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🎎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🗿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🔼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🎐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🥛)必需的创新(💸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💙)另外,此次(🌛)文件中的(❄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🌫)”(以下(⛵)称商保创新(🐡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🧝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🅿)。 (🖋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🐷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🕔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🏢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🌼)报、同步调(🤐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✋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🈲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🗂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👙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〽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🍗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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