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🌝)新健康(💬)注意(😂)到,对于(🔍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😟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🛶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🎥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🔳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👡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⚫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🥪)面,文件提出(🕊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🏧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⛵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🥧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⛵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😦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🏕)品监管部门受(📲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🍺)对点(🎒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🍻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🌶)支付范围(🏅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🥎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🤹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🔰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🏂) 《若(📔)干(🛠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👲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♑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♌)。医(📁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🥘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〽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🚽)的创(⏺)新药,可商(❇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🐝)件(🏵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🍲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🍍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🙃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🎇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💳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♋)保目录同时申报(⛽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🦓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🈺)药目录中(💌)的药(🚆)品是推荐(😟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🥄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🍎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🔘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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