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🗃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🥓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🏆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🔱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🐆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📺)谱、临床(🍕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🗝)所(🥀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🙅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👛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🗳)种方式,为创(😶)新药(📊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🛣),培育(⏭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🌤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🈵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🛺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🍥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🎺)儿童用药、罕(👣)见病等重点领(📳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🏪)善多部(📕)门联动(🍢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😡)。国家医保局医(🚳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🎯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🏗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🚁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🎧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🅰)有两(🥇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🎹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📖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🤲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🦃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🐳)付(🔆)范围的可行路(🕍)径。 另外(📬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🦇)的(🔮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🔘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🥩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📄)录是健全(📶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📙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📇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🕑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🧠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🔡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🎱)同的(🗄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🉐)能不(💈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🌅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📕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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