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🎏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🌀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🤹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👆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🤕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📑)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🚎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📵)金方面,文(🚿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🍲)发提(😼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📠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😷)同步(🚍)申请医保部(🛏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😮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💣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🏆)病、高发重大慢(🏪)性病(🔹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👛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🙇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💺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🐯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🍢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👛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⤵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🐘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🏯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🎄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👗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😎)符(🗜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🤳)的创新(🚰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🍨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🕡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👘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🕝)药目录)。重(❌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🎮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🗾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⛑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💷)力的高价值创新(🖊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🎌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🐞)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🐫)一致,企业可(♏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🛋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🤼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⏬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🎂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👻)相关负责人表(🔡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🍓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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