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🆚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🏎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😱)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🎴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🕋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🌴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🎵)分析,开发适配(🐛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🚑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🐦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💅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👝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🥒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❕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🌴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🚳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🍥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🆓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🦐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🗂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😯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㊗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💗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💙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⏯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🚘)采购绿(👌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🥙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♒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🍒)保目(🎬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🤐)”限制(🎁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📑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⛺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🏣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🗽)行路径(🖨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📨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🤟)高(🕜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🤖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💂)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🌧)创新药(🎩)目录是(🏊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✊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🍸)的高价(⛄)值(🃏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🏫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👫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🎷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🐰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🤩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🔉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🏁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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