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🌋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🍫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📶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⭕)件提到要依托(😵)全国统一的(🚐)医保信息平(🤢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💝)适配创新药研发(👙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🍃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🍭)国家药品监(🎧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⏪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📬)专门提到组(🍊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🎀),推动药物研发(😬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🗯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😉)医(♒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🛤)家医(🌉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🖋)在政策解(🎧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🥃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🅱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💫)立临时(👉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🕗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👺)药占比等为由影(〰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😀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🥄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💻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🎚)上,按(🏵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🏼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👻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🔭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🤘)范围的创(🔍)新药。 在发(🎃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🔷)务管理司司长黄(🥒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🚗)药目(💉)录是健(♉)全多层次用药保(🎍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🐑)基本医保(🥑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🧢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⛽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🌩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🌾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🥝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🐵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🐋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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