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⚪)7月1日,国家(❎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🧘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💾)发(🤸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🌶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❎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🍳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👜)疗(🐍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🍕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😇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⛵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🐻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🎚)市申(🌌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🎹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🔖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🔜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🐅)制。 此前(❌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🏮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🥍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🔊)开药事会,根(💖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👅)诊疗需(🐖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🐨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🆔)用。医(🌲)保目录内(❗)谈判药品和商(🎯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🤚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🚅)础上,按程序将(👸)符合条件的创新(💇)药纳入医保目(📩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🕐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💀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🥘)一步。该目(🆕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😃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🕗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👒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🚅)纳入医保(🛸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🥘)新药(🕤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🎋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🥉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💹)荐进入商(🦓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⛷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📺),而(🗂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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