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🤵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🤴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🍆)发布。中新健康(🤩)注意到(🥃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👈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🥠)付难”,文件(👄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👋)适配创新药研(🔪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🐥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📊)过(✍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😟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🥖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👜) 在统(✔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💬)新药物(🤫)研发国(🛐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🔼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👎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⛱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🛵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🍋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✒)。 《若(😖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👁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👇)品目录更新公(🌀)布后3个月内召开(✂)药事会,根(🚝)据需(🎸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🕣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📝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🏽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🙀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🍿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🌸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🔗)序将符合(🎞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🛏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😕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🌿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🍋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🍂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📐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🚉)体系的第(🎭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🙂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🗡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🗃)医保局计(🐿)划实(🎁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🥡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😐)新药目录中的药(⏪)品是推荐(🌵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🏥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🌲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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