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⛷)健康委印(🍫)发(👪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😛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💧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🔔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🎟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🚾)求等数据(💛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🚆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🈷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👷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🍩)。鼓励商业健(⛵)康保险公司通(🐾)过(📡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📘)资(🈶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➰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🥍)管部门受理(🌊)的创新药(💸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☝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🐴)主规格、参(🚠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🍷)件(🎓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♿)域(📿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🛥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👜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🥜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🎽)强调,首(🚂)要任务是推(🎧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🐇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🎨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🧜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🙀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🥙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😟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🔓)称商保(👀)创新(👅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💕)者获益(〰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😋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🤑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〰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🌓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🦎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🔧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🗡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🚊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🔺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😀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♿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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