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🎑)新药企发展困境(🐩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🆎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🚦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📖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🍈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🍽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⏫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😞)金方(🚠)面(🅱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🏾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🛑)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😮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➕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🚇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🌨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⏸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🚵)任王国栋1日(🌳)在政策解读发布(🛡)会(🤪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➰)定点医疗机构于(🧠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🛰)后3个(🧚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🏢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🚜)通道,保(🤠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🤴)用药权益。 此(📤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🎀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📁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🔲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💎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🌑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👦)中(🍁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🕠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🎩)围(🚋)的创(💖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🍈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🏿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🗽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🥛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🔴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⏫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🐼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🎋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⌛)医保局相关负责(📋)人表示,“因为不(♋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📻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🙋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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