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🍟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🕍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🕳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🔌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🛑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🕘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⏭)提出,鼓(♒)励(❌)商业健康保险扩(🏙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🕟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🗳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🐔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🚅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💻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🌨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🌃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🌊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📵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🙋)传(🍙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🌚)地实(♍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🧟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📃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👇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📬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🖕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🎬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🦐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🎥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🍩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😐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🗜)同一(👠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🤘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🍿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🌯),可商有关部(🐥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😮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🥕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💺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🥙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📥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💘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🚭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🔕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🦋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🏗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🛍)者(🎬)。” 中新(🙂)健康记者还在发(💏)布会现场获(🚆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🎧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🥂)该也(⛄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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