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⛺)家医保局、国家(🦉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💚)若(🏑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🏋)健康注意到,对(👮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📀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🤙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👟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🐝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🏓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💨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🍐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🆘)药投资(🚳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🛸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🎩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🚌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💟)予点对(🎹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💩)交(🆕)流。 在(😫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👃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👩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🚟)药(🥝)、罕见病等(📅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🥝)的支持机制。 (🥊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♎)录,创新(🐆)药也常卡在医院(🤥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😡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👵)出,鼓励(⛰)医(🛃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🖋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💡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🐊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🏷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🛎),按程序将符合(🐣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🐭)的(👯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🍲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🏼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📓)”(以下称(😃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🖖)创新程度高、(🛸)临床价(👁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🤳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😄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💵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🐲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🥟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💗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😮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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