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🔜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👖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✈)—“研(➖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🐛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🏕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🙈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🉑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🚆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🥐)升创(🔣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🚇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📭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🌚)部门给予(🎿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😤)展交(🌒)流。 在统(🏸)筹推动创(😅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🚮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👠)部门联(🎅)动(💖)的支持机制。 (⌛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🚢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⛎)任王(🚶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⚓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🏜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🕣)理用药权益(❌)。 此外,不得以(🕹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🚛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〰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🔟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🎧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🏧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👈)次文件(♎)中的一大亮点是(👕)提(😼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🌖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🌰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🤷)医保(🙉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🚆) 黄心宇(🌨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📫)实现商保创新(🛹)药目(💎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🏘)调整,程序基(😑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🗒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🚌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🎠)进(📑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⏺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💽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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