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🏜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🌘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🈺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💚)的(〰)创新(🕷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🔏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🚒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🏩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🦁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💑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🤾)创新药(📼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🙋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🎺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🍒)专项,聚焦重(🔁)大(💼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👔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😅)推动(🚩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💾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😣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🏔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🤩)求和患者合理(🌜)用药权益。 (🎾)此外(🧢),不得以医疗机构(❄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🎏)目(🍏)录内谈(🚎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🎫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🔉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😒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🚠)”(以下(🔱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⛰)纳入创(🥍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⛸)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📐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😩)新药目录是(🍻)健全多层次用(♍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⚫) 黄心宇进一步(💅)表(👖)示,“国家医保(📳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🎌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🚩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🏈)是(📶)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🚸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🚷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🛂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💗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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