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🧚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🗒)付难”,文(🔙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💲)用于(🤩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🍴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😅)托全国(🍳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🍲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☔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🐦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👈)过创新药(🌓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🐴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🤥)监管(🛏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📮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🎫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🌶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🈴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🌧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💏)副主任王(📞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📜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🔘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📪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🏯)构用药目(😷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👖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🛵)路径。 另外,此(🤪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㊗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🥩)大、(🏇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🐳)场,国(🎯)家(🦖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✈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👟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🏤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⛩)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🥪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📦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🖕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🐸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♍)不是“强(🆙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🧔)计(🍎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🌘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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