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😙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🏆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⏮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🐉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🎦)一给出解决(🐈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🧙),文件提到要依(👆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🧒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🐸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🗿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📍)提供稳定的(🌗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🤲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📛)的创新药(🚦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🏮)与企业可围绕药(🏢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🐘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🖌)任务落地(🍛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💁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⌚)目(🤯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⛴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🙆)调,首要(😀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♊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❄)目录更新公布后(🐋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⏺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🚾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❕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🌈)受“一品(🍹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🖇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🌳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🎲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🎯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🌝) 另外(👡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🚶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🏆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🖇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🕣)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💸)目录是(🧕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🕰)障体系的第(🐶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♒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🤧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📌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🤰)记者还在(🛋)发布会现场获(❄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📍)“强制”。国(🚐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🐽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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