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🔬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✈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🐣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🥥)、(💸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👌)向(💜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🍶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🤰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🎏)式,为创新药(🎹)研发(😹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🐦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🚳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🍸)门给予点(📔)对(😂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🏫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🗞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🌷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🥛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♐)了医(🧝)保目录(✋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💒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👷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🌐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😲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💸)时调整药品(📔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🍘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㊗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🎫)品和商保(🎻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🕯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🎽)“保基(🆒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💌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😱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😋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🎊)称商保创新药(📏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🌧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🌶)出基本医保(🌦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🔗)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🎭)局医(🗺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🐪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🍲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😻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💔)计划实现商(🍰)保创新药目录与(🏏)医(🕜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🕟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😍)药目录或同(🔃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📌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🥋)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📗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🏔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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