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🔑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🎼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🙆)解决(🏞)措施。 (💐) 《若干措(😇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🚩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🎟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😩)国统一的医保信(🗓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🙀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💚)方(🙉)向、(⚾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👮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🦅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📡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🍷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🧚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📵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🕺)照(🍊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🔓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🎢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🔅)项,聚焦重(🤚)大传染病、(👐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🦄)用(🍨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⏰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🌑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🧣)会上(♉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🌗),根据(🕰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✌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🚦)施》提(🔽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🕐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🗳)共卫生(👝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🚲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⬛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❔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👴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⚾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📻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🎩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🔆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🆖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👰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⏬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😨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⏩)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🕎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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