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🍠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👤)条便提(✅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🌆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㊗)励商(🔴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🔃)投资,培育支持创(✋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🤘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🦋)同步申请医保部(🤗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🈹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🛏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🤙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👩)发国家科技重大(🙉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⛽)儿(⛱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🐥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🚛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🦋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📑)国栋1日在政策(🍬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🔼)务是推(🧝)动创新药积极进(🦖)入(🗻)医疗机构。 (👂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🏠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🏾)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🥙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💲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🏐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🌯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🍑)品(🔤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🏞)基本”的基(🚲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🐃)关部门研究(💛)临(⛷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🏬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🛁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👚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🌁)表(🦃)示,“商(🔼)保创(🐞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🏟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🧤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🍝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🐃)创新药(👞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⚽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🚜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⌛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⛺)商保(🎒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👆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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