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🤗)《支持(😵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⌛)决措施。 《若(⛓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😖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🏿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🎨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🙎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👌)持医药企业(👼)、科研院(👘)所、医(🐳)疗(🃏)机构等(📐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📋)在资金方面,文(🙃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🈚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🕥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🧦)管部(🐺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⚡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😃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🤱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❕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🌑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🚡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🚆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🌚)构。 《若(👅)干措施(🚿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🥣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📍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🌾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🌫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🖥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🎰)出,定期(🍁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📇)的创新(📎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🕥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🈳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🎊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👶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😖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🌉)程度高、临床(🌧)价值大(🦏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🏈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👌)次用(📼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😘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🐇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🤕)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😮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🏤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📢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🚗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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