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🐊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🎟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👸)都一一给出(🥔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🍠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🔕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💟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💡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😔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🐅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😾)司(✅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🥑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🌍)给予点对(💉)点政(🔣)策指导。医(🌟)保部门与企业可(🏣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✡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👙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📘)。 此前(🧛),即使进了(⬆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🏧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🐌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🕓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📖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🈳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🗳)床(🎇)诊疗需求和患者(🤞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👀)外,不得以医疗(👢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🐅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🏑)规格的限制(🏒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🍓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🕘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🗞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🙀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📯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🗞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🌐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🐣)现商(🗻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🆎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🏃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🏝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🤵),“因(😦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⛳)时候(🔹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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