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🥜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⛱)康注意(👗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🚲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🎳)决措施。 (🏫)《若干措(😷)施》首条便提出(🛋)“支持(🚦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🍘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🔍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😷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⚪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📼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🌒)资金方面,文件提(⛳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✉)的(🉐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🎭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♋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💣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🔣)准入涉及的主规(🕞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🌊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🐩)面,文件专(💎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🏽)调,首要任务是(💫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🍑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🔳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🀄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👆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🥑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🚾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🏐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🍷)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🥛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🤟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🏙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🐟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🤤)价值大(💓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📌)务管(🐱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🕹)用药保障体系(😉)的第一步。该(🙂)目录将明确基本(🍴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👻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🆓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🌟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🎣)创新药目录(🎷)中的(⛔)药(🥘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🐭)一(📣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🔊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🌠)协商(🎋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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