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🗨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😝)发展的若干措(🥜)施》(以下简(🏰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📙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🈵)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🚃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🏊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💛)据用于(🐼)创(😡)新药研发”。具(🌒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🎞)持医药企业(🥌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💦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😹)在资金方面(🚛),文件提出,鼓励(🥅)商业(🧀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📗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🕗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🕯)药品监管部门(✴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📢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🦇)动创新药(✏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💊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🏚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🍡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🍕)施并完善多部门(🍏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📄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🏟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⛳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😓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🚲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🕶)于药品目录更(✏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🐊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😜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🐌)内药品可(👠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🕝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💠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🔁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〰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🧕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⛸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📧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⏲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🔥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🕓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🈚)发布会现场获(🐌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🙈)商(🗞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✈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🥤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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