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👞),国家医(👩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🐒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😲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🔌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🛵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🚒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🚉)医药企业、科(🔥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🐻)面(🍴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🈸)多种方式(🚜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✖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🗯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😋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🔈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📻)到组织实施(🤒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🔆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🧢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🏑)的支(🍴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🥏)常卡在医(🔪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🐡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🅰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🙎)目录更新公布(📴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🗺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🍝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🍯)由影响创新药配(💾)备使用(🏼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🤗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🦂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🚪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🆘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🕎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😄)部门(🕙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🎸)是(💂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🍴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🗯)表示(🐊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🥀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😢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🏑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🌄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🐿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👖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🏳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🤧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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