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🍜)卫生健(🍟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🚦)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🛠)简称《若(🔩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🤡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🔔)创(⛎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🍽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🧀)国统(🆒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🐍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🏙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🗂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🦇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🎠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🗳)。 另(🔁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🐨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⏸)主规格(🦋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🧀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💒)研发(🗞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♉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🐞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🏥)政策解读发布会(🏉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🌑)出,鼓(🌥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📨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👎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🗓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🥃)权益。 (🔱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🚴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💩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👜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🚵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🔼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🔻)。在坚持“保(❓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🤫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🦍)对重(🤜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🎡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👫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🅰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🚈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🐤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🈶)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🌕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🉑)医保目录同(🤹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☝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👿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🥩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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