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🧤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😴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🐄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🕊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🥚),对于业界(🆘)关心的创新药(😥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🗞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🎗)“支持医保数据(🎫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💎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🚞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🛣)方向、布局(🐃)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🍙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📞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🛁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💒)心资本。 (🛫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⛩)药品监管部门受(🔟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👣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🚂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🎼)见病等(🔃)重(🏌)点领(🔤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🐗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🌿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📐)任(🐫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🚏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🗣)于药品目录更新(🍋)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👡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🍋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🤼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📹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🔬)个规(🚀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🏢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✳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😧)商有关部(🍜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💦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🥫)创新程度(🍞)高、临床价值(🔁)大(🀄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♌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🎑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🕜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🌫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🌪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🛩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🖍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😤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🍿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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