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🌗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🔻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🐥)《若(🕷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💰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🍶)分析,开发适(🛁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🏜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🖊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😾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🚖)商业(🤬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📢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🐪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🍆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🌅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💋)的耐心资(✈)本。 (🍌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🦈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👋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😼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🍾)研发国(👾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🌈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😠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💇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🥐)机构于药品目(🎂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🎵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👂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🌍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⛽)药占比等(⛳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🤛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📸)规(🚍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❤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🥉)”的(🔁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🧞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🌛)药,可(😅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🗽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🎫)。 在发布会现(🦇)场,国家医保局(💇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🚻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🙉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🍨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🔟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🏬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👤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🕤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⛸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🥞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🍢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🎷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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