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🙃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🛶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Ⓜ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🕣)健康注意到(🎽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👏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📺)一一给(🎉)出解决措施。 (💈) (🥍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🖥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🍽)于创新药(🏍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🎯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🍔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🏦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😌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🐖)商业健康保险扩(🎤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😄)创(🐺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🍇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👜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📢)申请医(🔄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🕹)研发方面,文(🕯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🦅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🕞)发(🧝)相关任务(🏝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🔅)构于药品目(📬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🔻)时采(👋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⛑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🚮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🔫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🔠)关部门研究临(⤴)时纳入医保支(🖲)付范围(💰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🎩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😲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📬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🔗)范围的创新(👗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🥎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🉑)药(😇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🥩)保创新药目录(😜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🚃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⛴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🍥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🏩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📼)以(🏾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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