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🏵)1日(🚧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🌇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🥓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⛔)提出“支持医(🌏)保数据用(📄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💺)看,文件提到要(⛪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🎱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🔔)研发方向、布(🐲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🚫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🏪)励商业健康保险(🔇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🎮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🖖)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🗣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💙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🕶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🔅)药研发方面(🚟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😎),保障(🤡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🐰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🚃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🐩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🥊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🚒)药品只能有(🍁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⛴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👰)入医保目(🐑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🕺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🏦)时纳入医保(🔐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♍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🔢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🏳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🏕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🎚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👼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🌩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🍝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🍩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😁)或同时申报两者(😉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🈵)布(🏌)会现场获悉,商(🍔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🔄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🏰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🛋)保局相关负责人(🏥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🌵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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